为保障发酵酒及其配制酒产品的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促进我国发酵酒产业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接轨,自2019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委托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酒业协会成立标准起草组,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根据该标准项目计划和进程安排,目前,起草组已初步完成标准修订,现就修订后文本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3日。
修订标准背景和目的
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为2010年前后制定,基于当时行业发展状况和已有标准情况,仅对啤酒甲醛指标进行了规定,缺少对葡萄酒、果酒、黄酒等的甲醇指标规定;关于致病菌指标,应与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做统一规定;此外,标签标识相关规定需更加符合行业发展需要。
修订标准拟解决的问题
1、研究对葡萄酒、果酒、黄酒等的甲醇指标设立;
2、研究甲醛指标的修订。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草案)》(GB 2758)全文如下:
关于意见反馈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8月13日前,填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草案)》意见反馈表”(点击下方附件下载),将相关意见反馈啤酒分会联系人。
联系人:尤贺
邮箱:beer@cada.cc
附件下载:
中国酒业协会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