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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九届全国质量奖(2020-2021年)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1

各市质协,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高质量发展提升年,是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之年,也是重点工作攻坚年。为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企业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九届全国质量奖(2020-2021年)推荐申报工作。


全国质量奖是对企业经营和管理质量的全面评审。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争创全国质量奖是以企业为主体,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组织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国质量奖包括三项荣誉:全国质量奖组织奖、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全国质量奖个人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质量奖组织奖


(一)奖项设置和评审标准

全国质量奖组织奖(以下简称组织奖)面向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业、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国民经济行业中的各类组织。

根据组织管理成熟度水平分为全国质量奖、全国质量奖提名奖、实施卓越绩效先进组织。其中全国质量奖的获奖组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家。

组织奖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GB/T19580-2012)。


(二)申报条件

申报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经营的组织。

2、重视质量经营,认真践行卓越绩效模式,对照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与改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3、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已获认证注册;对有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已获认证注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环境事故(按行业规定),无重大用户投诉。

5、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材料

1、组织基本信息。

2、组织概述,字数不超过3000字,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

3、组织自评报告,按章节提交,总字数不超过6万字,总页数不得超过150页(含图表),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

4、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等证实性材料。


(四)在线申报流程

1、申报者登陆中国质量网(www.caq.org.cn),在首页左侧“奖项申报”中选择相应类别的奖项进入,按照提示注册并进行在线填报。申报者可从申报页下载奖项管理办法、申报材料模板、评审标准等文件。

2、在线申报起止时间: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3、除在线申报外,申报组织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电子版材料(含组织概述、组织自评报告)到指定联系邮箱;提交1份纸质版材料(含组织概述、组织自评报告)邮寄到联系部门。

组织在线申报后,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资格审查,并于2021年3月至8月进行资料评审、答辩、现场评审,2021年底进行表彰。


二、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


(一)奖项设置和评审标准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以下简称卓越项目奖)面向航空航天、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及应用、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现代交通、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新型基础设施等各类重大项目。

根据项目管理成熟度分为卓越项目奖、卓越项目奖提名奖,其中卓越项目奖的获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

卓越项目奖的评审标准为《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标准》。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生产经营的组织负责管理的境内外项目;

2、重视质量管理,积极实践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工具和方法,并取得显著成效;

3、技术和管理方面具有创新性,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显著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拥有核心技术、标准和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水平居国际领先地位;

4、项目实施周期中,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环境事故,无重大用户投诉;

5、项目已经完成并通过所需的相关验收。


(三)申报材料

1、组织和项目基本信息。

2、项目概述,内容为项目及项目承担组织概况,含项目组织结构图,字数不超过2000字。

3、项目自评报告,内容要求见《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标准》,字数不超过2万字。

4、申报组织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等证实性材料。


(四)在线申报流程

1、申报者登陆中国质量网(www.caq.org.cn),在首页左侧“奖项申报”中选择相应类别的奖项进入,按照提示注册并进行在线填报。申报者可从申报页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等文件。

2、在线申报起止时间:2020年5月8日至7月31日。

3、除在线申报外,申报组织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电子版材料(含项目概述、项目自评报告)到指定联系邮箱;提交1份纸质版材料(含项目概述、项目自评报告)邮寄到联系部门。

项目在线申报后,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资格审查,并于2020年8月至9月进行资料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2020年11月进行表彰。


三、全国质量奖个人奖


(一)奖项设置和评审标准

全国质量奖个人奖(以下简称个人奖)荣誉分为“中国杰出质量人”和“中国质量工匠”两项。

1、中国杰出质量人,授予对我国质量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质量专家以及质量工作推进者,获奖者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中国质量工匠,授予恪守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在本职岗位上为质量提升做出非凡努力,取得突出成绩的各行业一线工作者,获奖者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个人奖评审标准,参考《全国质量奖(个人奖)评选管理办法》(附件)中“申报条件”条款。


(二)申报及推荐条件

申报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所在组织、所在地区中有一定影响力。

具体条件,详见《全国质量奖(个人奖)评选管理办法》规定。


(三)申报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

2、申报表,包括主要成绩和突出贡献(不超过5000字),所在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

3、承诺书。


(四)在线申报流程

1、申报者登陆中国质量网(www.caq.org.cn),在首页左侧“奖项申报”中选择相应类别的奖项进入,按照提示注册并进行在线填报。申报者可从申报页下载奖项管理办法、申报材料模板、评审标准等文件。

2、在线申报起止时间:2020年5月8日至8月31日。

3、除在线申报外,申报者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申报表电子版到指定联系邮箱;提交1份申报表纸质版邮寄联系部门。

个人在线申报后,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资格审查,并于2020年9月进行资料评审、答辩和综合评价,2020年11月进行表彰。


四、其他事项


(一)为提高申报成功率,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将为申报单位和个人提供申报辅导、材料整理、亮点呈现、标准培训、用户满意测评、书面推荐、现场评审辅导等全流程指导和服务。


(二)《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标准》、《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管理办法》、《全国质量奖(个人奖)评选管理办法》、《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请登录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sdaq.org.cn)查询下载或直接致电省质协索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镇宇   张祥

联系方式:0531-88825780

电子邮件:sdzxpjb@163.com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省国资委办公大楼)21层2117房间

邮政编码:250101

 

 

 

                           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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