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型工业化 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 山东省轻工业科技专家委员会 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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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届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 科学技术创新进步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3     文章来源: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     作者: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

各会员单位、各轻工专业协会、各轻工企事业单位

为了奖励在山东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调动我省轻工业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轻工业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升轻工行业技术水平,根据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文件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设立《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创新进步奖》,并自2018年度开始实施。现将有关该奖项的实施文件随文发布,请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凡在山东省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和会员个人,均可申报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创新进步奖(以下简称山东省轻工科技奖)。请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2018年度首届奖励申报工作。

1、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2、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隔一年后,如果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

3、凡申报项目均应有相应的创新证明(技术发明奖必须有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申报国家、行业标准项目的需提供实施2年以上的标准文本。

4、暂不受理软课题、行业技术教材、专业论文。

二、报送申报材料

1、申报科学技术奖可从“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网页(http://www.sdlii.com)下载以下资料:

(1)关于首届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创新进步奖评选的通知;

(2)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创新进步奖励暂行条例;

(3)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创新进步奖励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创新进步奖申报书;

(5)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创新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6)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2009);

(7)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技奖组织申报单位名单;

(8)轻工业行业分类;

(9)申报项目资料形式审查表;

2、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的具体要求,组织填写申报书和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单位。组织申报单位形式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奖励办公室。

三、申报书填写要求

申报书是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按照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1、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填写相应类别:

(1)技术开发类: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活动中,完成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推广应用;

(2)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类: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并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3)重大工程类:在实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行业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中,保障工程完成并创造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4)社会公益类:在标准、科技信息、计量和环境保护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较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创造社会效益的。

2、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创新证明。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当提供获得发明专利证明材料。专利法中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类成果,应当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申报国家、行业标准项目的需提供实施2年以上的标准文本。

3、科技进步奖工人创新类项目授予工人身份的公民和组织,每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单位、一个完成人。申报该类奖项时,应提交该完成人在从事该项目工作时具有工人身份的证明,否则不能提交评审。

4、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5、项目申报书的主件不超过25页,附件不超过40页。其书面申报书应将主件和附件材料合订,不需要另加任何封面,装订成册,平整为佳。

6、项目申报书的主件电子版材料为word文件,请勿将基本情况表修改为jpg格式文件。可插入jpg格式图片,但每幅图片大小不超过140KB;附件电子版可以是PDF和JPG文件。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每个项目报送书面申报书(含附件)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始件,首页必须有申报单位盖章原件,《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应有本人签字原件和《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应有单位签章原件。

2、每个项目须报送电子版(光盘)申报书(含附件),应根据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排列,且与书面版本一致。

3、申报资料按《形式审查表》审查,不合格者视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书面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各组织申报单位,组织单位于2018年9月15日前报送奖励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它事项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参加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创新进步奖评审。

2、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8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的遴选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3、请各组织申报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申报项目。

4、对经评审获奖项目将按《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创新进步奖励暂行条列》颁发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奖励证书;对于无效申请和经评审未获奖项目不通知,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5、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奖励办公室联络信息:

联系电话:0531-86975319/ 67899385   

联 系 人:蒋彬  

 

通知文件下载:关于首届山东省轻工业联合会 科学技术创新进步奖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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